CTV 和 DOOH 廣告空間相關規定

透過 CTV 和 DOOH 廣告空間營利,可為影片和多媒體內容帶來更多價值,讓發布商、使用者和廣告主都受惠。為確保透過 Google 放送廣告營利的廣告空間,能為發布商、使用者和廣告主提供良好使用體驗,我們制定了以下有關 CTV 和 DOOH 廣告空間導入方式的規定。

定義

  • 「連網電視」(CTV) 是指在私人居家環境中,透過網路串流播放影片內容的電視。 
    範例
    家中連接串流裝置的電視,或是透過下載的應用程式播放串流影片內容的智慧型電視。
  • 「數位戶外廣告」(DOOH) 媒體是指在非居家環境的公共場所中,用來播放影片或多媒體廣告的裝置和/或平台。
    範例
    計程車內的平板電腦,或是營業場所的電視。
  • 「連網電視的串流內廣告刊登位置」:廣告出現在串流影片內容中,或伴隨串流影片內容播放。
    範例
    在影片內容串流開始前、期間或結束後播放的影片廣告,或是在串流影片內容旁顯示的多媒體廣告。
  • 「連網電視的非串流內廣告刊登位置」:廣告不會在影片內容串流中播放,或不會伴隨任何串流影片內容播放。
    範例
    在影片選擇首頁圖塊中放送的影片廣告,或是在影片內容暫停時顯示的多媒體廣告。

相關規定

  1. CTV 和 DOOH 廣告空間必須遵循 VAST 廣告代碼網址參數和其他技術規格規定,並正確提供相關宣告。
  2. 當裝置和/或平台處於非使用狀態,且不預期使用者會看到廣告時 (例如 CTV 處於螢幕保護程式模式、計程車內無乘客或商家未營業時),CTV 和 DOOH 廣告空間不得請求廣告。
  3. DOOH 廣告空間必須確保廣告請求送出後,要求的廣告會立即在裝置和/或平台上呈現。

請注意,CTV 的非串流內廣告刊登位置、所有類型的 DOOH 廣告空間,以及含有影片廣告空間限制所限制內容的廣告空間,可能會收到較少廣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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