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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規總覽與指南

受限制的廣告

受限制的廣告可讓發布商有限度地放送廣告,且會停止收集、分享及使用個人資料提供個人化廣告。請注意下列幾件事:

  • 使用者的行動作業系統在正常運作期間,仍會快取或安裝廣告放送技術 (我們的 SDK 程式碼),也依然會將廣告素材傳送給裝置 (在某些情況中則是在裝置上快取廣告素材)。系統放送基本廣告的過程中仍會使用 IP 位址等資料。
  • 只有在啟用程式輔助受限制的廣告時,我們才會為了協助防範詐欺和濫用行為,使用偵測無效流量專用的 Cookie 和本機儲存空間。Google 不會要求發布商就這類用途取得同意聲明。

如果發布商採用整合 IAB 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第 2.2 版的同意聲明架構,使用者不同意目的 1 時,系統會嘗試放送符合資格的受限制廣告。在下列兩種情況中,Google 同樣會試著顯示符合資格的受限制廣告:發布商透過手動方式傳送信號 (做法請參閱「導入」一節,這樣無論使用者身在何處,都可能看到受限制的廣告),以及來自歐洲經濟區、英國和瑞士的請求中,不含 Google 認證 CMP 的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 (TC) 字串時。

目前只有整合 IAB 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第 2.2 版的應用程式,才能放送受限制的廣告。

本機 ID 使用情形

受限制的廣告會停用所有的個人化機制,以及需要使用本機 ID 的功能,因此有些功能不適用於受限制的廣告。

受限制的廣告無法使用的功能

如果委刊項使用下列任一無法使用的功能,就無法放送受限制的廣告:

  • 所有的廣告個人化設定
  • 指定目標對象
  • 搜尋升幅評估
  • 品牌提升評估問卷調查
  • 再行銷
  • 興趣類別
  • 指定行動通訊業者
  • 指定頻寬
  • 需要本機 ID 才能運作的功能,包括:​​​​​
    • 轉換追蹤指標
    • 應用程式內轉換追蹤
    • 不重複觸及率評估
    • 「關閉這則廣告」
    • 依序輪播廣告素材
    • 影片廣告素材輪播和分鏡腳本
    • 展示頻率上限
    • 製作 Cookie 觸及數、不重複觸及數或應用程式內轉換次數報表
    • 部分無效流量偵測 (取決於您程式輔助受限制的廣告設定)

廣告需求相關資格條件

受限制的廣告支援 AdMob 刊登序列中介服務。如果系統偵測到受限制廣告的信號,AdMob 就不會放送廣告活動。只有發布商啟用程式輔助受限制的廣告時,才能接收程式輔助廣告需求並放送廣告活動。

程式輔助受限制的廣告

支援受限制廣告的廣告空間,可以使用程式輔助出價功能。放送受限制的廣告時,發布商可以啟用這個放送模式,接收內容相關的程式輔助廣告需求,並啟用來自廣告活動、Authorized Buyers 和 SDK 出價的廣告需求,以及 Google 廣告需求。

如果發布商決定使用這個新的放送模式,Google 會針對已取得和未取得同意聲明的流量,使用偵測無效流量專用的 Cookie 和本機儲存空間。程式輔助廣告需求的啟用 (並使用偵測無效流量專用的 Cookie 和本機儲存空間) 時機如下:(1) 無經認證的同意聲明管理平台 (CMP);(2) 廣告請求已啟用受限制的廣告;(3) 使用者拒絕就歐洲互動廣告協會 (IAB Europe) 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 (TCF) 的目的 1 提供同意聲明,而且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 (TC) 字串中出現任何其他法規要求受限制廣告必須包含的信號。

請注意,如果沒有同意聲明管理平台,發布商仍須遵守《歐盟地區使用者同意授權政策》的所有相關條款 (包括有義務明確指出各方可能收集、接收或運用使用者個人資料,並提供顯眼且易於取得的資訊,讓使用者瞭解各方對使用者個人資料的使用情形)。

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是選用功能。發布商須依法為自己用於收集同意聲明的工具負責 (包括有關在線上廣告中如何使用 Cookie 和本機儲存空間的同意聲明)。發布商應與法務團隊合作,依據相關法規和適用的法規遵循指南,判斷是否要使用這項功能。

如果發布商不希望在未經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偵測無效流量專用的 Cookie 和本機儲存空間,請在 AdMob 使用者介面中停用這項功能。

停用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

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預設為啟用,但隨時可以停用。如要停用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請完成下列步驟:

  1. 前往 https://admob.google.com 登入 AdMob 帳戶。
  2. 依序前往「設定」和「帳戶資訊」
  3. 停用「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
注意:如果您同時透過 AdMob 和 Ad Manager 管理應用程式,無論 Ad Manager 的設定為何,這項設定都會停用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

啟用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

如要為受限制的廣告啟用程式輔助出價 (如果先前已停用),請完成下列步驟:

  1. 前往 https://admob.google.com 登入 AdMob 帳戶。
  2. 依序前往「設定」和「帳戶資訊」
  3. 啟用「程式輔助受限制廣告」

廣告素材相關資格條件

中介服務

針對中介服務,如果使用者利用 Google 的歐盟地區使用者同意授權工具啟用非個人化廣告,系統不會對廣告素材進行任何處置;這項政策也適用於透過中介服務放送的受限制廣告素材。根據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第 2.2 版的規定,所有的廣告素材原則上都符合資格,但我們會採用與預訂交易相似的做法,確認沒有任何廣告技術供應商和其他程式輔助廣告需求來源違反 Google 政策,並且可基於至少一項法律依據合法地處理資料。

Implementation

目前沒有新的使用者介面控制項可導入受限制的廣告。發布商可以指明是否應套用受限制廣告適用的處理方式。
  • GMA SDK:發布商可以使用平台共用儲存空間中的 gad_has_consent_for_cookies 鍵,在 AndroidiOS 上啟用受限制的廣告。
如果發布商使用 IAB 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第 2.2 版,系統會以 Cookie 或包含在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 (TC) 字串中的 ID 同意聲明信號 (目的 1) 做為廣告放送依據。倘若未徵得使用者對目的 1 的同意聲明,但已針對目的 2、7、9 和 10 獲得使用者同意或可顧及正當利益,系統會送出受限制廣告的請求。
系統無法針對受限制廣告的請求提供應用程式內轉換次數的報表資料,但您可以使用廣告放送限制維度,取得受限制廣告曝光次數的報表資料。
 

必須在同意聲明管理平台上採行的行動

凡是採用「隱私權與訊息」的發布商,都可以使用 IAB 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第 2.2 版,建立及傳送同意授權訊息。

如果發布商使用整合 IAB 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架構第 2.2 版的其他同意聲明管理平台 (簡稱 CMP),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即可放送受限制的廣告,因為既有的資訊公開和同意聲明 (TC) 字串就有必要的相關信號,可以正確選用放送模式。如果 Google 是廣告技術供應商,而且符合下列條件,系統會放送受限制的廣告:

  • 未就目的 1 徵得使用者同意聲明
  • 已就目的 2、7、9 和 10 徵得使用者同意聲明,或可顧及正當利益

自訂同意授權工具必須詢問使用者是否願意授權使用 Cookie;如果使用者拒絕授權,則應使用新的 API 針對未使用 ID 的廣告放送行為傳送信號。

發布商可用的廣告放送模式如下:

廣告放送模式 個人化廣告 非個人化廣告 受限制的廣告
程式輔助 非程式輔助
無效流量與詐騙防護功能 支援 支援 支援 不支援
來自 Google 的程式輔助廣告需求 支援 支援 支援 不支援
來自第三方買家的程式輔助廣告需求 支援 支援 支援 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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